从工作领域的层面上讲,移动互联网产品经理和市场营销几乎是完全平行的两个领域,但毕竟我2016年以前干过12年广告营销,因此很想知道在当下这个互联网时代,现在的营销人在玩什么,有没有一些新的输出。
事实上我感到很遗憾的是,尽管上海地处中国营销届的前沿,玩的还是多年前那一套整合营销的概念,只不过披上了一层互联网营销的外衣,仅此而已。
这个圈子,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当年奥美那样能够用一套360度品牌管理颠覆整个行业的方法论了。
互联网商业产品的从业者们,一直在绞尽脑汁构思着一个一个颠覆的玩法,从品牌广告到效果广告,从算法分发到CDP私域数据管理… …到了如今的营销从业人员的嘴里,却只能吹自己做过什么案例,历史上有过如何辉煌的过往。
然后呢?然后他们告诉你,做营销方法就是注册一个抖音账号,拉几个微信群,发几篇文章和短视频,再叠加一套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就流行的整合营销方法论。然后也就出现了一群华扬阿佩的广告策划们在我面前教我Ocpa是个很神奇的投放模式。
内容、社群、私域,几乎如今每个营销人都能随口而出这三个词语,几乎没有营销人从互联网营销的本质上去探讨互联网营销,也几乎没有专家在反思,这个行业到底怎么了。
那么,互联网营销的本质是什么?
我之前有一篇文章解读过互联网广告的本质,我认为互联网广告的本质,乃至广告的本质都是流量的生意。而流量,它是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所产生的特定行为。
我们沿着这个定义可以发现,互联网广告做的事情,就是把某一个互联网平台用户通过时间、空间和行为产生的流量再通过时间的、空间的,行为的维度进行分发,从分发对象那里获得流量收益。
那市场营销呢?市场营销的对象就是流量的分发对象,他们利用内容、社区和私域承接其中一部分流量,并在流量价值上叠加服务价值或商品价值,这样的行为叫做营销。我们可以认为,营销是一种对流量进行二次包装,让流量产生更强的溢价能力的行为。
“营”是手段,“销”是目的。
因此,内容营销、私域营销、社群营销还是单纯的广告投放行为,都是营销手段,而“销”才是营销的真正目的。
营销目的又可以分为直接营销目的和间接营销目的,但最终都会回归到直接营销目的上来。直接营销目的,说的直白点,就是产生销量,让商品通过流量直接变现;间接营销目的,比如品牌声量、口碑等等,它的最终目的依然是为销量服务的。
那么,互联网营销的关键点在什么地方?
我刚才已经为大家分析了,互联网营销的核心还是流量本身,流量的本质又是人的时间、空间和行为三要素,因此营销的关键点首先就是找准人群。
其次,营销的手段是要做价值叠加,它的关键点在于你提供的服务或商品能带来什么样的价值。
第三,你的价值叠加与你的流量,通过什么方式去匹配,是否能够匹配?这个问题,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当下的流量场景中,你的用户是否具备足够的转化心智?
这三句话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其实阿里巴巴的互联网产品们已经用简单的三个字来总结了它,叫做人、货、场。我只是用我的方式,用流量和营销的本质对这个三个字进行了重新的解构。
理论终归是理论,我们在实际的营销过程中,货在一定阶段中往往是个常量,而人和场常常是变量,营销的难点也就在于如何认识常量以及如何了解变量。也正是因为变量的存在,世间才多了那么多谈经论道的营销大师,像股市操盘手一般将成功的个案放大成普世价值四处“颂扬佛法”,抖音便是最近几年被神一般吹捧的佛法之一。可是,既然人和场这两个变量是基于流量的分发而来的,那么就会有一双营销大师看不见的“上帝之手”在随时操控着它。这正如传统商业的“秘方”一样,尘世间的营销学大师们又如何能够通过参悟看透变量的规律呢?
这个秘方,别人不说,当然我也不能说。
互联网是一个前瞻性的行业,互联网的商业产品干的事情便是不断迭代自我、颠覆现有的逻辑,因此互联网营销方法论若不能保持同频共振,那4A也就真到了进入坟墓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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