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锡光博士,自二零零七年七月获委任为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博士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从担任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获调任为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林博士亦是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林博士于一九八四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现为林锡光、陈启鸿律师行之合伙人。林博士自一九八七年开始在香港执业。彼为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成员、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成员和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会员。林博士并登记为新加坡高等法院律师、澳大利亚首都最高法院律师、新南维尔斯最高法院律师和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律师。林博士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2015年4月起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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