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洁贞女士将获委任为托管人-经理及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的集团法律事务总监兼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及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的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于2016年8月15日起生效。麦女士具有香港及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她于企业融资、合并及收购、证券、企业管治、管理利益冲突以及一般企业及商业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她曾于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香港持牌国际银行担任业务决策及管理利益冲突部门的亚太区主管。于2016年8月15日获委任为电讯盈科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监兼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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