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鸿高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法学学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复旦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复旦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律学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办全国法硕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经济法、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担任上海市申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603337)独立董事。曾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60082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0182)、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517)等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0741)董事。2014年3月18日起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发布者:知识学院,火焰兔收录并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做权威认证,如若验证其真实性,请咨询相关权威专业人士。https://huoyantu.com/21171.html
版权声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或提供具有法律效应且证据链完整的证明)发至本站的邮箱 huoyantu@qq.com
(收到核实后 24小时内绝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