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寒梅女士,1968年生,中国籍,民主党派,湖南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士,律师。1996年到1997年任深圳市金三元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1997年到2002年任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2年到2012年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肖寒梅女士为法律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年06月07日至今肖寒梅女士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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