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光先生,于2010年9月28日获委任为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一直担任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成员.于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期间,苏先生曾担任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现任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独立非常务董事.彼于2008年1月出任瑞信大中华区非执行副主席,近期已退任但仍为瑞信的独立高级顾问.苏先生亦于1985年至1992年出任香港贸易发展局执行董事,并于2007年10月获委任为其主席.彼亦于2007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电影发展局主席,并于2011年获授金紫荆星章.苏先生于一九六九年十一月获得香港大学文学士学位。苏先生自2008年起一直出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亦为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成员.苏先生由瑞信大中华区非执行副主席转任高级顾问后,董事会信纳,并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明,苏先生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有关独立性之要求.自其于2010年9月28日获委任为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来,除出席董事会及若干董事委员会会议外,苏先生并未于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行政或管理角色或职能.彼于2012年9月26日起调任为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获委任为万洲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上市日期起生效)。获委任为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苏泽光先生获委任为21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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