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义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9月至1987年9月,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任教,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987年9月至1991年9月,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1年9月至1993年3月,前苏联基辅大学、莫斯科大学访问学者,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副教授),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中国驻乌克兰大使馆工作,任一等秘书,1996年7月至1997年9月,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副教授),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6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现任(兼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文科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基地主任,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中华环保基金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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