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景亮,字明甫,南阳人。明法律,善书算。由征东行省译史有劳,超迁南恩知州,升沔阳府尹,奏最于朝,特授衢州路总管。先是,为郡者于民间徭役,不尽校田亩以为则,吏得并缘高下其手,富民或优有余力,而贫弱不能胜者, 多至破产失业。景亮深知其弊,乃始核验田亩以均之,役之轻重,一视田之多寡,大小家各使得宜,咸便安之,由是民不劳而事易集,他郡邑皆取以为法。 人物关系
- 白景亮,字明甫
- 明甫
- 南阳人
人物生平
简介
郡学之政久弛,从祀诸贤无塑像,诸生无廪膳,祭服乐器有缺,景亮皆为备之,儒风大振,缙绅称颂焉。景亮性廉介勤苦,自奉甚薄,妻尤俭约,惟以脱粟对饭而已。部使者尝上其事,特诏褒美,赐以宫锦,改授台州路总管。卒于官。
事迹
三衢沈君持正,盛称其守白侯①之贤。予问之曰:“侯定科繇②如何?”曰:“豪者善避役,役多在贫人。侯察其奸,以田定赋③,一州服其平。”“侯律己何如?”曰:“侯清约者,饮衢水外,一物不烦衢民。每旦徒行入府署,野夫不识,与争道,不问④。”“侯驭吏何如?”曰:“吏抱案立左右,唯侯言是裁,不敢以意出入之。去年春,天子嘉之,衢人成为侯荣。”
予问己,顾谓二三子曰:“昔予闻兰溪吴德基言若此,今持正义盛称其贤。白侯之贤信己。”
选自明代宋濂《书白衢州》
历史记载
记载书记
《元史 卷一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白景亮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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