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名法学家,海登堡大学法学博士,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
埃德加?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并成为“统一法学”代表人物。
博登海默 – 英文名
EdgarBodenheimer
博登海默 – 主要论著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PhilosophyandMethodOftheLaw)
《论正义》(TreatiseOnJustice)
《权力、法律和社会》(Power,LawandSociety)
《法哲学七十五年的进化》(Seventy-fiveYearsOfEvolutioninLegalPhilosophy)
《责任哲学》(PhilosophyofResponsibility)
《英美法律体系导论》(AnIntroductiontOtheAnglo-AmericanLegalSystem)
博登海默 – 参考资料
http://fxylib.znufe.edu.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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